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陈玉明)记者14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已由146户调整为143户。
据了解,经国务院同意,新组建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已于11月6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依法注销。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和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并入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国资委已向上述3户企业下发重组通知。
整合央企、将央企做大做强一直是国资委积极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有关安排,到2010年通过整合重组中央企业将减少到80家至100家。
中国海诚和中轻对外公司并入中轻集团央企调整为143户
经国务院同意,新组建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已于11月6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依法注销。
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和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并入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国资委已向上述3户企业下发重组通知。
至此,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46户调整为143户。(国资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