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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出台“二十条”保增长促发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1-15 08:36:55

  本报讯(慈溪记者站孙云东 赵 科 卢萌卿)昨天,慈溪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以及省委、省政府最近作出的一系列扩大内需的政策,出台了“关于扩大投资改善民生、支持企业促进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的二十条措施,明后两年,慈溪市政府将投入120亿元资金,从加大投资改善民生和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两方面入手,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该实施意见的出台,预计可带动社会投资400亿元,每年带动生产总值增幅提高0.9个百分点。

  “在扩大投资拉动内需方面,各项民生工程将占主导地位。1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60万平方米农民集中居住区将在明后两年建设完成,城乡水、电、路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将加速推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也将进一步完善。”慈溪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在慈溪市政府的120亿元政府投资计划中,杭州湾现代生态农业园、东部文化商务区、景观大道综合改造、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和第三人民医院扩建等一大批工程均为新增项目。

  在扩大民生工程投资的同时,慈溪还将从金融、财政等方面入手,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力促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明确,在今年年初制定的企业减负政策基础上,将职工统筹教育基金征收率由1.5%降至1%;对自营出口产品应缴水利建设基金减征25%;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税的奖励范围和力度,土地亩均税费贡献在8万元以上或年实缴税费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其缴纳土地使用税的50%给予奖励。据初步估算,一系列减负措施一年将为当地企业进一步减负8000万元。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