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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款成了网上顾客维权的惟一手段?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1-17 07:37:46

  本报讯(记者余建文)花3000余元“淘”来一只“名牌”皮包,没几天就出质量问题,惹来一连串的烦恼。象山丹城的黄先生叹道:网上购物争议,难道只能让买家和卖家“对对碰”么?

  黄先生是名税务干部。日前,他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今年6月,他通过淘宝网,在某“名品”网店花3100元买了一只LV皮包。卖家自称是北京朝阳区的,货发到象山后,黄先生用了没几天,皮包拎包环处的螺丝就掉下来了。黄先生与卖家联系后,将皮包寄回去修理。其间,网站客服中心叫黄先生把购包款快点付掉,老放在“支付宝”中有风险。交易如果出现问题,网站会帮买家的。黄先生觉得有理,就付清了钱。修好的包寄过来后,过了约一个星期,包的锁扣处螺丝也坏了,黄先生再次联系卖家,要求寄两颗螺丝过来,自己修修算了。但卖家以种种理由拖延,不肯邮寄,还出言不逊。黄先生只好向网站投诉,他告诉记者说,在半个月中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投诉了十多次,网站各级客服人员都是同一个答复:“请不要着急。如果有问题,请您联系卖家。”时至今日,这起购物纠纷还没有个结果,只是网站在这家网店的网页上写了句评语“出售商品与网上描述不符”。网站客服人员表示,除此以外,他们无法对卖家采取任何措施。

  黄先生说,他仔细研究了这个皮包,感觉十有八九是假货,“悔不该当初轻易付了款,现在有理也讨不回来了。”黄先生也提出了个疑问:网络购物,谁能为消费者撑“保护伞”?

  日前,根据黄先生所说,记者在“淘宝网”上寻找到这家“名品”店,发现该店已关张了。

  网上“淘宝”购物越来越热门,而消费者权益的保障问题也日渐突出。市民施小姐在“淘宝”开了两年网店,卖婴幼儿衣服,同时也频频在网上购物。她坦白地告诉记者,只要有张身份证,谁都可以开网店,不想开了,把“店铺”关了就是,网站对店铺其实并没有什么约束力,这也使假货、伪劣货有了藏身之地,很难辨别。碰上消费争议,买家对付卖家惟一的“法宝”就是不付款。没有一个有力的调解机构,仅靠买卖双方的自我道德约束,是很难构建起一个诚信、放心的交易环境的。

  工商部门人士指出,依据现行的工商法规,网店还不是一个合法的经营实体,网络购物双方不是一个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淘宝”产生的购物争议,工商部门不予受理,也不能参照相关规定处理。据悉,目前网络购物金额已占到购物消费总额的一成左右,众多网友希望网上购物也能建立类似“12315”这样的监管机制,改善网络消费环境。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