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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人上当涉案金额3600万 高招诈骗咋轻易得逞
稿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 2008-11-17 08:48:21

  CFP供图

  这是一份8万字、包括134份证人证言的判决书——涉案金额高达3600多万元,500多人上当受骗。日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龙凤教育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龙凤阳光教育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泽柱和另一主犯孙靖国因诈骗罪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1名案犯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提起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以办学为名、有组织的高招诈骗案,案件的承办法官毕学柱很是感慨,“其实有的考生考得还不错,本可以读一个稍微差一点的学校,前途就这样给耽误了。这个案子可以给善良的人们很多启示。”

  【案件回放】宣称能将落榜生“办进大学”,还可任选专业

  2006年10月28日,张泽柱、孙靖国等组织200多名学生持假报到证、“缴费卡”到长春税务学院报到,被拒之门外。长春税务学院招生办迟柏龙表示,该校录取时并不发“缴费卡”。部分受骗学生及家长随后到公安机关报案,主要涉案人员纷纷出逃,后相继落网。

  2005年3月,张泽柱注册成立了龙凤公司,业务范围为求学咨询与服务、招生宣传及代理。孙靖国2005年高考落榜后,通过他人介绍找到张泽柱,交了一定数额的钱后,由张为其以委培生的身份办到中国科技防卫学院上学,但孙靖国感觉“办学生上大学才挣钱”,于当年11月退学。退学后,孙靖国找到张泽柱索要办学款,并称认识吉林省招生办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手中有北京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学院等一批院校的录取名额。张、孙两人决定,2006年度联手为高考落榜生联系办学,由孙靖国负责联系招生办及提供所办院校名单,张泽柱负责提供生源。

  2006年3月至10月,张泽柱采取网上发布信息等方式,谎称龙凤公司是吉林省教委下设的公司,与吉林省招生办有特殊关系,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就可办成北京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学院、东北财经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税务学院、长春大学等众多院校的统招生,并许诺专业任选。

  为扩大生源,张泽柱不断发展中间人,中间人还可以发展中间人作为下线。利用这些中间人,龙凤公司在长春、四平、德惠、农安等市县大规模招收落榜生,根据学校专业的不同,收取5万—18万元不等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孙两人利用数名中间人共计收取500多名学生家长3600多万元。吉林省招办、本案所涉一些高校相关招生负责人出具的证言证实,与龙凤公司没有签过协议,也不认识张泽柱和孙靖国。办案人员透露,曾让涉案人员指认吉林省招办相关领导,但均没有正确指认。毕学柱表示,这起高招诈骗案使省市各级招办形象严重受损。

  【各方供述】500多名学生家长为何“自投罗网”

  一位受害家长说,2006年高考,自己和朋友的孩子成绩都不理想。中间人毕振学说认识省招生办的人,是正常网上录取,可以查到,办不成全额退款。后来,他们交了34万元,想把两个孩子办进大连海事学院,后来,孩子在长春和大连各体检了一次。9月交了“学费”2万元,但中间人用各种理由推迟报到,最终没办成。

  中间人毕振学,案发前为德惠市职业高中校长;中间人王峰,时为德惠市教育局干部;中间人吴丽芹,时为德惠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数名教育系统人士参与其中,他们的职业身份让家长们多了几分信任。

  毕振学知道张泽柱的身份,但积极为其寻找落榜生,并发展吴丽芹等人为其下线,共收取33名学生家长278.9万元。毕振学事后供述:从事教育工作这么多年,对国家招生政策很清楚,我说省政府、招生办有人,网上录取等,就是想多招点人,多挣点钱。王峰也表示,自己知道通过非正常渠道办理上学是违法的,“但就是为了从中挣钱。”

  一个巴掌拍不响,诈骗能够得逞,还在于不法分子准确把握了受害学生家长的心理:龙凤公司经工商部门批准合法成立;公司内贴满了各大重点高校的招生海报;不允许家长直接咨询所报高校,越“神秘”,家长们越相信:毕竟这事见不得光……“被害人都知道高考录取由各级招生办统一办理,不允许个人或公司办理。但是,不少受害家长都存在‘有钱能办事’的思想。”毕学柱说,“这些家长比较缺乏法制意识。”

  【专家建议】高考招生过程要加大透明度

  “传统的高考招生政策弹性空间较大,信息透明度较低,使得招生中介机构有了生存的土壤。而往年个别‘成功运作’的学生例子,也是造成考生家长受骗的一个重要因素。”长春一所高校的招生负责人说。

  据介绍,在传统的高考招生中,“机动名额”、“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生”、“体育特长生”等政策,在照顾到了特殊需要的同时,也给少数居心叵测者留下了一定的人为操作空间。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大学扩招,高校资源紧张,部分高校开始吸收社会力量开办独立学院,或者适当降低要求录取低分学生。这一点在此起诈骗案中体现得也比较明显,比如中间人声称长春某大学因建设经费不足,上级部门同意收取部分“议价生”,因而可以被“正常录取”。

  “这几年,国家高招实施‘阳光工程’,透明度不断增加,从招生计划的制定、上报,到执行、录取,再到审核、监督,程序设计日益严密,招生环节的漏洞日益减少。”专家建议,防止高招诈骗案件的发生,有关部门除了对高考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外,更重要的是,要多在内部招生机制和管理上下功夫,更加注重程序,将人为操作的空间压至最低,从根本上清除所谓的“潜规则”。否则,一两个“成功运作”的例子就可能被骗子们无限夸大,不仅给考生家长造成经济损失,也会给受害人带来心灵创伤。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