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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老馋猫”把大批小偷照片发上网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1-17 13:10:34

  本报讯 昨天夜里,宁波知名网友“老馋猫”(网名)将他拍摄的几十张小偷照片发到了宁波几个知名论坛上。“老馋猫”表示,他手里一共有100多张类似的照片,将分四批发到网上,以提醒市民在公共场所注意防盗。“老馋猫”在网上发表了声明,说如果小偷们认为这些图片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告他。与往常一样,“老馋猫”的帖子一出现,立即引起了网民们的关注。

  小偷照片网上曝光

  “老馋猫”首批发上网的有数十张小偷照片,还有一些视频。这些小偷有的正将手伸进别人的包里,有的正在掩护同伙,神态各异,惊险刺激。其中一段视频拍下了这么一件事:一个贵州人在宁波打了大半年工,因为企业效益不好提前回家。在南站,他大半年打工积下的钱被偷走了,坐在地上痛哭。

  除了照片,“老馋猫”还发了文字说明,注明这些小偷喜欢在哪里作案,作案的手法是怎样的,有的照片还附了受害人的感受,可谓图文并茂,冲击力很大。此帖一上网,就引来了网友们的关注,大家纷纷叫好,有的称他是一条汉子,有的说他为市民办了一件大好事。

  网友称他为“揭黑侠”

  记者了解到,“老馋猫”在网上有较高知名度,一年多来,他利用手中的相机偷拍下了大量“来自底层”的照片,有各种各样的街头骗局,有街头流浪儿童的凄惨生活,还有注水猪肉等“揭黑”照片,网友称他为“揭黑侠”。“老馋猫”是一个神秘的人,很少以真实面目示人。昨天夜里,记者几经周折,终于和“老馋猫”取得了联系。

  据“老馋猫”介绍,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宁波人,深爱着宁波这块土地。“老馋猫”称他很留心身边的一些生活细节,发现生活中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发生着,于是他开始利用照相机和网络展开了他的“揭黑”生涯。这些小偷照片都是一年多来他在各种场所偷拍的,有的以前在网上已经展示过,这次之所以集中发上网,一是发现小偷很多,想帮大家实现“天下无贼”的梦想;二是快到年底了,正是窃案高发期,想用这种方法给老百姓提个醒。

  每张照片都有故事

  谈起拍这些照片的经历,“老馋猫”告诉记者,每张照片都有一段故事。问起他为什么会这么关注小偷,他说他有过被偷的经历,也看到过很多人被偷的场景。“其实丢失财物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之后笼罩在心头的阴影。小偷盗走的财物可以计算,但是给受害者带来的心理伤害无法估量,尤其是入室盗窃。”“老馋猫”介绍,因为长期同小偷斗争,他受到过威胁,相机也被偷走过,丢失了很多资料。他说他还曾混进群偷集会现场,差点被认出来,幸好逃得快。

  记者注意到,由于“老馋猫”对小偷太了解了,甚至有人怀疑他曾经也是个小偷。对此“老馋猫”说,他不想分辩。“我的目的只有一个:触及人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唤醒更多的良知和真善美!”

  “老馋猫”说,他是家中独子,所做的一切都是瞒着家人干的,他不图名利,只是想让家乡变得更美些。记者问他:“考虑过个人安全问题么?”他说:“我学过四年跆拳道,保护自己的能力还是有的。人活在世上,总该为社会做点贡献。”

  律师谈了几个问题

  “老馋猫”在声明中说,如果这些小偷认为此举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可以和他打官司,他将奉陪到底。他也希望小偷们看到这些照片后,能洗心革面。

  这种方式合乎法律规定么?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宋律师称,他对“老馋猫”关注民生的勇气非常赞赏,但是有几个法律问题应该引起重视。第一,自然人无权认定谁是小偷,这些照片只能是一种证据,究竟照片里的人是不是小偷,最终还要经过司法机关的认定;第二,公民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受法律保护,即使这些人真的是小偷,其肖像权和名誉权也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被曝光的这些人认为“老馋猫”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到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有一个前提,根椐民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他们要向法院提交自己不是小偷的证据,否则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此案;第三,此案属于民事范畴,不告不立,就是俗话说的“民不告官不究”。(记者 边城雨)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