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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施行<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1-17 13:10:33

  本报讯 11月10日,宁波市《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正式施行。此新规的出台,是继学校、宾馆、住宅之后的第四部公共场所技防设施安全防范标准,标志着我市DB3302《宁波市地方标准》工程全面完成步入实施阶段。

  宁波市公安局科技处王国强是新规的撰写者之一,他告诉记者,新规分别对医院、学校、宾馆、住宅区四类公共场所的技防设施进行了标准化规定,要求重点部位、场所出入口配装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停车库管理等技防系统,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监控中心,并对各个系统的技术参数进行了定量规定。

  “以前,没有统一标准、缺少规划和互不兼容是制约技防设施发挥作用的最大屏障。”王国强说,2006年以来由市公安局牵头,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历时三年,制定了一部完整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地方性标准,此标准分为:医院、学校、宾馆、住宅小区四个部分,“住宅小区的标准最先出台,目前已实施两年,效果非常明显。”王国强说。

  李惠利医院保卫科科长陈国平说:“对照新规,我们找出了许多安全隐患,特别是门诊楼。”陈国平告诉记者,医院门诊楼的技防设施是在建成后补装的,新规帮我们找出了很多隐患,通道上的技术参数太低,实验室、门诊大厅安装的入侵探测器数量都需要增加。陈国平表示会对照新规仔细查找问题,及时进行改建。

  据了解,新规的撰写是警方在通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写的,广泛听取了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安防设计施工企业及安防专家的意见,初稿完成后又经过了专家组的论证,三易其稿,最终敲定。“新规对系统的技术参数要求严格得几近‘苛刻’,这主要是让我们的设计施工标准更具有前瞻性。”王国强介绍说,新规的高标准、严要求还迫使一批安防产品生产企业攻坚克难,进行科技创新。例如,安防系统夜间拍摄图像的清晰度不高、楼宇对讲系统中心控制端没有访客图像存储功能等问题是安防工程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新规实施后,一批安防施工企业在视频监控中增加了摄像机防眩光功能,让夜间拍摄的图像能清晰地显示车辆和号牌。楼宇对讲系统中增加中心控制端访客图像抓拍、存储、检索功能,不仅居民在家中就能看清来访客人的图像,而且在监控中心也有图像,为日后警察破案提供有效的图像资料。“新规发布后一批厂家还主动开发与宁波地方标准相适应的安防技术产品。这是我们始料不及的。”王国强高兴地说。

  记者在鄞州陈婆渡社区采访时了解到,该社区是按照新规标准改造的小区之一。

  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社区以前也有安装监控设备,但是质量很差,图像不清,数据储存时间短,系统经常发生瘫痪,使得监控形同虚设,自行车被盗案件最多时一天就有六七起。去年底,街道出资30多万元对技防设施进行了改造。承担改造的某电子公司项目负责人钟永海告诉记者,“新规要求很高、很细、很实。”社区管理人员鲍主任告诉记者,“改造后,社区里的盗窃自行车案件几乎绝迹,今年下半年,通过监控探头还协助派出所抓获了2名盗窃犯。”一家建筑智能化设计咨询公司负责人顾时明说,新规让施工成本有所增加,但是施工更加科学,防范的效果更好。“利润薄了,信誉厚了,我们觉得还是值。”顾时明微笑着告诉记者。浙江大学副教授赵问道则认为,宁波警方通过制定公共标准,主动为社会安防建设提供服务,其理念和探索的勇气都值得嘉许。(陈文波 孙波)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