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重庆出租车罢运后,海南三亚和甘肃永登两地也有部分出租车司机罢运,提出不满出租车公司垄断市场、租金过高、黑车横行等问题,要求政府出面解决。
在地方党政要员及时回应,承诺了若干近期和远期目标之后,事态渐趋平复。但此前类似事件在其他地方亦时有发生;而此后,如何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在化解了眼前的暂时性矛盾之后,一些深层次问题,亟须从根本上解决。
自上世纪90年代国内多数城市实行了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使用制度以来,出租车行业的经营管理模式逐渐趋同。政府向出租车公司有偿让渡经营权,公司再向出租车司机收取“份儿钱”的方式,渐居主流。历次停驶风波中,出租车公司垄断市场、“份儿钱”过高,均是核心问题。由于出租司机相对于拥有垄断资源的公司,几无议价能力,“份儿钱”的高低,自然无法对等博弈。因此,破解之道已直指垄断。
从资源价值的有效性和道路交通的现实出发,对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亦无不可。事实上,在纽约等国际性大都市,也采取了这样的办法。问题在于,过去若干年中的特许经营,已经逐渐演变为只向公司主体甚至仅向特定公司特许,具有参与意向的个体,事实上被排除在外。无论从法理角度还是现实条件看,个人完全可以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合法获得经营资格。尤其是在汽车价格已“走下神坛”、金融支持日益丰富的今天,对个体经营者获得经营资格的资本门槛,已经不再不可逾越。更重要的是,当下,在绝对垄断前提下,“份儿钱”的实质,早已经是公司向驾驶员强行转嫁经营成本。制度设计倘能消除垄断,权力寻租亦将无所依附。
在破除垄断之后,破解出租车难题,则需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大幅度提升。现行的经营管理模式,事实上是把出租车公司设计为一级公共管理层次。传统管理思维总是习惯于面对“组织”而非个人;而多数公司对驾驶员在管理和服务上的放任自流,已经表明了这种一厢情愿的惰性思维的无效。从现有制度框架看,工商行政、公安交管、交通路政等部门均有相应的管理或执法权限。未来需要的,则是在执行层面更细致的安排、更科学的设计和更勤勉的态度。
需要提醒的是,打破垄断的同时,需要更为严格的监管。对此,出租车司机们是否作好了准备?(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