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陕西旬阳11月18日电(记者梁娟)周正龙在17日晚22时30分二审法院改判缓刑后,于18日上午11时许,在旬阳县看守所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离开看守所回家。
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晚22时30分,宣判周正龙有期徒刑两年半缓期3年,并处罚金2000元。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晓旭介绍说,法庭17日晚是口头宣判,按规定五日内将送达书面判决书。18日上午,周正龙在看守所办理的是取保候审手续。看守所在收到判决书后,就可以据此办理释放证明。
按中国法律相关规定,周正龙回家后,将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