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李京华、公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基建处原处长李庚耀、副处长周荣海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日前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介绍,2004年5月,李庚耀在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期间,伙同他人将该校医院上交的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66005.57元予以私分,其个人分得人民币23715.08元。此外,在2004年6月至2008年4月,李庚耀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基建处处长,主管该校基建工程的便利,为施工单位签订、履行合同谋取利益,收受三家建筑公司送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2000元。
周荣海于2003年至2008年3月间,先后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后勤管理处副主任工程师、基建处工程科科长、基建处副处长。这期间,他利用负责该校基建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便利,为施工单位签订、履行合同谋取利益,并收受多家建筑企业送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7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庚耀犯有贪污罪和受贿罪,但考虑到其自动投案,积极退还贪污、受贿所得赃款,所以认定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另一被告人周荣海犯受贿罪,但因有立功表现,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