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1月19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一团伙在沈阳、丹东两地,虚构单位,伪造工资证明、私刻公章,用非法获取的身份信息在发卡银行申领信用卡,通过恶意透支套现等方式诈骗120多万元。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该团伙的9名成员批准逮捕。
2008年5月,沈阳一所高校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李明到某公司应聘,按照“公司”的要求,同其他应聘对象一样,填写了一份完整的个人信息资料,供“公司”审核。然而一个月后,沈阳某银行的工作人员突然找到李明,向其讨要数万元信用卡透支费。李明困惑的是,自己从没办过信用卡,根本不应该存在透支欠费的情况。于是,他赶紧报了案。
与此同时,又有数十名受害人向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了与李明类似的遭遇。警方经过工作发现,曾有诈骗犯罪前科的沈阳市铁西区居民高铁民有重大作案嫌疑,由他带领的一伙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工作单位骗领银行信用卡,最终恶意透支消费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
根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情况,2007年8月,高铁民团伙在沈阳一家高档写字楼租房,以北京某公司招聘为名,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以此非法取得了100多名前来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此后,该团伙又在沈阳市沈北新区租用办公室,虚构单位,伪造工资证明,还私刻公章,用非法获取的身份信息在沈阳市各家发卡银行申领信用卡,通过恶意透支套现等途径实施诈骗活动。另外,高铁民等人又在今年初流窜到丹东,以上述手段获取大量的人员资料,并编造“某石油设备服务中心”和“某成品油销售中心”两个单位,冒用其非法获取的人员资料在丹东市数家银行骗取信用卡,实施诈骗。
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高铁民团伙先后非法获取信用卡100多张,诈骗总金额共计120多万元。截至今年7月中旬,这一团伙的9名成员纷纷在沈阳、丹东落网。沈阳警方在抓捕现场缴获各类信用卡100多张,截获正在邮寄途中的信用卡60多张、被盗用的人员资料100多份,以及行骗用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一批物品。
在获取并整理相关证据后,沈阳市公安局随即向沈阳市检察院申请对高铁民等9人批准逮捕。沈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定,遂以涉嫌诈骗罪作出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