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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上银行房贷细则在低调中逐渐明朗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1-20 13:32:52

  

  “从这个星期开始,很多大银行已经开始处理积压了大半个月的房贷申请了,以140平方米为界,首套普通住房客户可享受7折优惠利率成为各家银行的共识——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开始顺利发放。”昨天,21世纪不动产有关人士告诉晚报记者。

  继华夏银行率先出台房贷细则,央行随即表示不再出台有关细则之后,本周,甬城各家银行迅速跟进,各自对新房贷政策有了自己的实施准则。

  新增房贷

  140平方米以下,首套住房可获7折利率优惠

  昨日,记者以客户的身份致电农行宁波分行,咨询一笔127平方米的首套住房贷款,能否享受房贷新政优惠?记者得到的回答是,127平方米的住房在普通住房范围内,可以享受7折的优惠利率,不过首付成数还要根据个人客户提供的材料而定。

  据记者了解,中行、建行等大多数银行均将140平方米作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140平方米以下的为普通住房,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客户可以享受最低7折的优惠利率。不过,对于房贷的首付比例,各家银行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银行需要按揭客户首次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按揭申请人资信良好,才给予20%的最低首付;有的银行则采用原先的最低三成首付办法。

  此外,对符合普通住房条件的二手房,有的银行同样可以享受下浮30%的优惠,有的则需根据面积以及个人资信状况具体评定。

  “目前,把140平方米作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界定标准已经被大多数银行所采纳,这个标准明确了,新增房贷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从标准看,相当一部分购房者能享受到房贷新政带来的优惠。”建行个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第二套房

  有松动迹象

  在普通住房的界定明朗的同时,对第二套住房的贷款申请,不少银行也有了相对明确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据记者了解,上月末,银监会曾下发《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只有购买首套房可以享受首付20%、利率7折的优惠;而第二套房房贷仍旧要根据银监会、央行去年出台的第二套房房贷政策执行。

  大多数银行表示,根据征信系统上的记录,客户之前已有贷款购房记录的就被视为两套及以上住宅,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客户,其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首付成数也相应提高。

  不过,记者从房产中介处了解到,有个别银行的第二套房按揭政策已出现了松动。

  “倘若客户已将首套房出售,那么,再次申请房贷只要出具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证明,申请人便能享受8.5折的优惠利率。”一房产中介人士向记者透露。

  记者计算了一下,这一个上浮,一个下降,前后利率足足相差了25%。以一笔30年期的50万元按揭贷款为例,如果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话,利率为7.92%,月供为4157.34元(等额本息还款);而执行8.5折优惠利率的话,利率只有6.12%,月供仅为3616.86元,两者月供相差近550元。

  存量房贷

  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优惠幅度有待确定

  相比正等申请贷款购房的客户而言,已在还款的老房贷客户显得更有耐心。

  此前,上海中行、建行、招行三家银行曾明确规定,对于存量房贷客户,如果符合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标准,向银行提交申请后从明年1月1日起也可享受0.7倍于基准利率的优惠利率。不过,我市关于存量房贷客户的利率优惠幅度仍旧没有一个定数。

  据记者了解,在房贷新政细则陆续出台的情况下,存量房贷的优惠办法仍迟迟未定,最主要的并不是因为距离明年1月1日执行日期还有一段时间,实在是各家银行存量房市场大小不一。

  “对于存量房贷,银行有诸多考虑。”一国有银行有关负责人称。由于各家银行原先所占的市场份额各不相同,所以执行起来肯定会有所差异。何况7折的最低优惠利率已带来了存贷利率倒挂的情况,这样一来,原先个贷业务量大的银行就会面临更大的亏损。

  一位银行人士表示,政策松一点、优惠多一点,一方面,怕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会出现提高,另一方面,银行也很难得到原有的经济利益;政策紧一点,优惠少一点,又怕客户办理转按揭,眼睁睁看客户跑掉——而这正是各家银行复杂心态的真实流露。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