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20日电(记者段菁菁)20日,由文化部召开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浙江省宁波象山县举行,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的相关负责人总结并交流了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验。
据了解,目前,各地普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北京、浙江、云南等省(区、市)更率先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北京市普查的项目达7000项,并完成了18个区(县)普查资料汇编;浙江省作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省,普查面已达到了行政村和街道两个100%覆盖;四川省则对收集的有关历史文献、相关资料、珍贵实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档保存,形成了50多万字的《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汇编》;另有一些省份前期普查工作已经完成,正在总结普查成果,进行整理文字、音像、珍贵实物资料,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像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作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2005年6月,文化部部署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目的是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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