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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15亿贷款案再达成和解协议
稿源: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2008-11-21 07:54:31

  如切实履行,有望减少10亿元不良资产

  证券时报记者孙宗胜

  本报讯深圳发展银行今日公告称,久拖未决的15亿不良贷款案件日前达成了新的和解协议。新协议的核心条款是,深发展将分期从城建东华获得10亿元现金还款,但此后需要按照正常贷款条件向北大青鸟提供8亿元贷款。

  深发展宣布,已和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建东华”) 、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东华置业”)就15亿元的问题贷款达成新和解协议。

  主要内容为,城建东华按新协议约定向深发展共支付10亿元,其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就协议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3日内,支付现金7亿元;剩余3亿元以现金方式按协议的有关规定支付。

  如果城建东华未按约定向深发展支付现金7亿元,逾期除应付7亿元之外,还应向深发展支付利息(计息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且深发展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拍卖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综合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并从中受偿上述款项7亿元。

  各方同意,城建东华最终以现金偿还了深发展上述7亿元及利息,则北大青鸟、城建东华、东华置业三方将不构成违反协议的情况。

  深发展则需要在城建东华向深发展支付现金7亿元之后3日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述案件中除调解结案的另一在审案件即(2007)高民初字第1317号案。

  并且,在前述7亿元和3亿元以现金形式支付完毕后,深发展按照正常贷款条件向北大青鸟提供8亿元的新增贷款。除其他深发展要求的正常贷款条件之外,北大青鸟需向深发展提供贷款抵押、质押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该押品或担保的价值按独立的国际知名评估师的评估应不低于16亿元。

  深发展称,截至今日,该行已针对15亿逾期贷款计提了共计6亿元的拨备,上述解决逾期贷款的条款如切实履行,预计将减少10亿元的不良资产。届时,深发展可能冲回1亿元的拨备。

  然而,上述15亿问题贷款由来已久,这次新协议能否按时履行,尚不得而知。据了解,2003年7至8月,深发展曾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和首创网络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发放贷款15亿元。之后,大部分资金被挪用到北京东直门项目上,东华置业作为项目权益人为该笔15亿贷款提供了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从2004年开始,深发展开始对该笔贷款提起诉讼,但随后和东华置业、北大青鸟之间的法律纠纷变成了马拉松诉讼,几年下来都未能解决,一直拖到现在。深发展提醒,如果该次的协议无法履行,将继续采取措施清收逾期贷款,但预计不会对财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