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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太子堂”总堂主一审被判6年
稿源: 京华时报  | 2008-11-21 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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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60余人为非作歹 归案后助警抓获社团“兄弟”

  “太子堂”堂主立功轻判6年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通讯员范静)以张葵为堂主的“太子堂”有组织地在社会上寻衅滋事、称霸一方(本报7月25日曾报道)。

  日前,张葵被海淀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堂内其他骨干成员也分别获刑,其中4人获缓刑。

  法庭在经过4个多月的审理后认定,张葵纠集多名未成年在校学生或社会闲散人员,成立非法社团“太子堂”,并伙同其他社团成员多次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任意毁损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外,张葵纠集大量“太子堂”成员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社会秩序,致使正在经营的饭馆日营业额大幅下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判决书对从轻处罚张葵解释称,张葵作为非法社团“太子堂”的发起者、组织者、指挥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大,但鉴于他在归案后协助警方抓获其他几名社团成员,具有立功表现,并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及悔罪态度好,因此对其从轻处罚。法庭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对张葵执行有期徒刑6年。堂内其他骨干成员也分别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了10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2004年9月,为了“不被人欺负”,张葵等人成立“太子堂”并自封堂主,在社团成员遭遇他人欺负时,以社团名义出动教训对方。该社团成员基本上是“80后”和“90后”的在校学生。到了2006年10月,该社团发展到60多人。因人多不便管理,张葵决定成立分堂,分别为战堂、斗堂、勇堂、胜堂、刑堂,成员分到各分堂,由分堂主管理。“太子堂”的成员伙同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摆场子、强拿硬要,随意毁损公私财物。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