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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湾打两只“鸭”,就可能成罪犯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1-21 14:21:53

  本报讯 昨天本报刊发的《痛心!有人公然开枪在那里打鸟》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不少人打电话给本报,呼吁加强杭州湾一带的鸟类保护工作,严厉查处非法打鸟、捕鸟的不法行为,给鸟儿们一个安宁之所。

  在鄞州高教园区工作的教师毛伟说,他上周刚刚在网上看到“国宝”中华秋沙鸭现身浙江丽水的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在咱们宁波也被拍到了,真的非常开心;但更没想到的是,在有中华秋沙鸭出现的地方,居然有人公然开枪打鸟,这实在是太不和谐了。

  他说,这些人打了鸟之后,估计要么自己吃,要么卖给别人吃,仅仅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就这样胡作非为,实在太过分了。他还呼吁,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以“野味”招徕顾客的饭店的检查、管理力度。

  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野鸟分会(即“浙江野鸟会”)副会长、宁波人李佑说,杭州湾沿线是我国长江口以南最大的湿地之一,处在东亚—澳大利亚的候鸟迁徙路线的中端,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可以说是鸟类迁徙必经的中转站,因此在那里出现珍稀的中华秋沙鸭也不是很偶然的事情。但是,近几年来,他在慈溪、镇海一带观鸟时,曾多次发现大型捕鸟网,再加上人工养殖、工程建设等因素的影响,那里适合鸟类栖息的“地盘”越来越少,这真的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

  记者从浙江野鸟会了解到,仅今年以来,在慈溪、镇海一带,就发现了3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它们分别是遗鸥、东方白鹳与中华秋沙鸭;其他还有列入全球濒危物种红皮书的震旦鸦雀、斑背大尾莺、黑嘴鸥等,而列入国家二级保护的猛禽如鹰、鹞、隼、鹗等也有不少。所以,这一带是名副其实的候鸟歇脚的宝地。

  我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的均应当立案,并拟定了详细的关于“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的立案标准。根据该规定,如果非法猎捕中华秋沙鸭达到两只,就已经够上了“重大案件”的立案标准。前天在水库里持枪打鸟的人未必认识中华秋沙鸭,但万一将它们“误伤”,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目前,慈溪在杭州湾跨海大桥西侧的湿地划出了保护区,准备把那里打造为“世界级的候鸟栖息地”,并已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显然,仅靠保护区的严格管理来保护鸟类还是不够的,希望大家一起努力,给杭州湾的鸟儿营造一个更广阔、自由的空间。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