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戴建平)到菜场买菜,脚底一滑,居然摔成骨折。昨天,江东新河工商所调解了一起买菜受伤纠纷,伤者戴大妈获得菜场5000元经济补偿金。
本月17日上午8时许,67岁的市民戴大妈到江东张斌桥菜场买菜。来到一水产摊位前还未来得及买东西,戴大妈脚下一滑,摔倒在过道上,顿时就起不来了。菜场的保安和管理员闻讯赶来,把大妈就近送到鄞州人民医院。经医生诊断,戴大妈脚骨骨折,需住院治疗,菜场为此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
此后,戴大妈的亲属向工商部门投诉,以菜场未保障消费者安全为由,要求菜场对这起受伤事件负责。经估算,戴大妈的治疗费用需1万元左右。昨天下午,在工商干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菜场一次性补偿戴大妈5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工商干部告诉记者,戴大妈滑倒受伤,有老年人自身因素,也和菜场的管理、摊位经营者经营习惯有关系。为调解这起纠纷,工商所干部老戴特地到菜场查看,发现菜场通道的地面设计成中间高、两边低的弧形,这样排水是方便了,但人走在上面却不稳,容易跌跤。此外,很多水产摊位的摊主,习惯性地把养鱼虾的水倒在通道上,使地面更加湿滑难走。
为此,记者联系了该菜场的邵经理。他说,考虑到伤者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菜场给予了5000元的补偿金。今后,菜场将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户的教育。
因为经营特殊性,一些菜场经常给人感觉湿滑脏乱,环卫保洁成为难题。而买菜的市民中,很多又是老年人,跌跤也不少见。根据《消法》,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工商干部建议说,眼下城区不少菜场都在改造,在设计、施工上除了便利经营打扫,也要考虑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同时,菜场应该加强对摊主的管理和教育,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