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包凌雁 通讯员张春艳 刘小哲)小货车司机闻师傅日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其无责,但他修完车向全责方索赔时却遭到了阻挠。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全责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却让他提供十余份材料,并要所属公司授权,500多元赔偿费迟迟拿不到。
11月12日下午3时左右,小货车司机闻礼庭驾车从北仑新源村自南向北行至新源小学门口时,一辆停放在路右侧的皮卡车突然推开左驾驶室门撞在闻师傅的右车门上。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经查勘和询问,认定皮卡车车主丁某负全责,闻师傅无责。随后,丁某投保的长安保险公司理赔员赶到现场,对闻师傅车损估价为580元。两天后,闻师傅带着修车发票等资料向丁某索赔,两人一起来到丁某投保的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但是该公司业务员称,闻师傅必须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身份证、体检表、修理发票、材料清单、事故认定书、交强险复印件以及闻师傅货车所在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赔款收据,同时提供车属公司的银行账户,否则不予受理。
随后,闻师傅向自己的公司开证明,公司安全员非常疑惑,这是一起很明确的仅为物损的事故,并不是民事诉讼,作为无责方根本不用且没有义务在对方保险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上盖章,因此拒绝给闻师傅盖章。就这样,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闻师傅来回奔波数趟,五天下来,还是拿不到钱。
记者随后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理赔部何女士咨询,她表示,像这种简易的物损事故,肇事无责方只需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单及行驶证复印件、修理发票、材料清单即可向全责方丁某要求索赔,而全责方丁某倒应该根据理赔规定提供所有的理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