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何烃烃11月24日北京报道) 在沉寂了一周之后,于芬与其委托律师再次发起行动——今日他们致函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要求就于芬奖金问题的调查结果给予正式书面答复。在这份长达千字的名为《就游泳中心新闻发布会的说明提出的质疑》中,于芬提出了五点质疑,希望能够得到监察局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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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17日游泳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于芬奖金问题做出说明和公布了奖金账目的清单后,于芬也与当晚紧急召开了发布会,向新闻媒体提出质疑。不过在当晚,于芬只是表示将维权到底,并没有透露下一步计划是什么。
如今,于芬正式以书面的形式向监察局提出自己的质疑,共有五点:第一,为什么不公布与于芬奖金分配有关的全部奖金明细账目?“奥委会奖励给跳水项目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的奖金总额是多少?奖金的发放程序、发放人、代领人及相关单据,为什么不给作为举报人且明确提出质疑的于芬予以核对、说明?”为了证明自己的这一观点,于芬还将伏明霞在2000年跳水世界杯上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第二,于芬并未收到游泳中心新闻发布会中提到的银行存折。在游泳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曾展示了于2001年2月16日向于芬存款180305元的凭证。但于芬认为这个证据并不能证明那笔钱确实发放到了于芬手里。
第三,为何时至今日,监察局仍未给予于芬正式书面答复。于芬表示自己作为实名举报人早在今年1月就曾向监察局递交检举信,但10个月后未见书面答复。“妨碍于芬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游泳中心公布的奖金计算账目不全面,有重大遗漏。尽管游泳中心曾经于11月17日公布了于芬的奖金账目明细,但于芬认为其弟子周吕鑫、林跃在2006年世界杯上应得的奖金没有计算入内,共计49500元。于芬质疑为什么2007年的奖金已经发放下来,唯独缺少了2006年应得的奖金。此外,于芬还认为自己曾于1998年11月至2001年3月指导过雅典奥运会冠军劳丽诗,但却没有得到来自于劳丽诗的奖金。
第五,1996年奥运会赞助费比奖金高,大约为40多万,而2000年奥组委却只有4万多。奥组委发给冠亚军教练的总奖金到底多少?是如何分配的?为什么经济越发展,奥运会的赞助费反而越来越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