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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失业者 每招一人补贴万元
稿源: 新华网  | 2008-11-24 09:30:18

  北京用人单位招用城镇失业人员的,将享受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工资性岗位补贴在内的优惠政策。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为促进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北京市加大了对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补贴力度。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重度残疾人、城市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限内可享受3到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工资性岗位补贴。

  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家政服务公司,聘用了一名40周岁的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女性,并与其签订了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这个企业按就业优惠政策,将会获得每年约1.03万元的政府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每年7295.66元、工资性岗位补贴每年3000元,3年就为企业节省人工成本3万余元。(记者王建新)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