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智谊)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农业经济发展处获悉,我市日前出台了《关于扶持柑橘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意见》鼓励经济合作组织和购销大户拓展市外市场。今年,我市将对销售柑橘千吨以上的组织和大户实行销售奖励。凭柑橘销售植物检疫证,按每吨20元进行补贴。《意见》指出,柑橘加工企业收购本地柑橘,除开通绿色通道和各县、市已出台的水费、电费等优惠政策外,超过去年收购量的,每吨给予1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柑橘购销大户和加工企业的收购资金贷款,按今年收购本地柑橘数量占总收购量的比例额度进行一次性贴息补贴,贴息2厘,最长贴息期限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