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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宁波分行房贷细则出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1-26 07:18:0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 鹤)继农行、华夏、交行等银行后,建设银行宁波分行昨日也公布了房贷细则,承诺大力支持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建行宁波分行有关人士表示,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并结合宁波实际,建行宁波分行对符合政策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予以支持。记者从有关人士处获悉,昨天已有客户享受到首付款两成、基准利率“打七折”的优惠了。

  与其他银行不同的是,建行总行此次采取的是区域化、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将部分权限下放给了各地分行。建行宁波分行出台的细则与总行的基本一样。如规定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对符合政策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外界较为关注的存量个贷如何处置的问题,建行宁波分行规定:对2008年10月27日以前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政策要求,并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条款及借款人信用记录等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率浮动水平。

  此外,建行宁波分行十分强调加强管理,有效控制贷款风险,支持合理住房消费。该行要求加强贷前调查,严格审查借款人信用记录,合理判断和评价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面谈面签制度和真实性调查,加强风险监测与贷后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作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建行在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市场中占有份额较高,据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建行宁波分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11.48亿元,累计支持了我市20万户居民实现购房。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