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两个搬运工伸贼手 受害人险些轻生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1-26 07:54:15

  本报讯(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陈志波 陈瑞良)两个搬运工见财起意伸贼手,他们偷的8000元钱是主人借来给孩子读书用的,害得主人险些轻生。前天,两名嫌疑人被海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0岁的安徽人代某和35岁的江苏人刘某是一家搬家公司的员工,其中刘某刚刚结婚,两年前曾在给人搬家时伸贼手被鄞州警方拘留过。

  11月23日下午,两人坐公司的车到芝兰新城,准备把市民朱女士的家具搬去南苑小区。在搬衣柜时,刘某随手拉开一个抽屉,看到里面竟有一沓钞票,顿时起了邪念,顺手将这些钱塞进自己衣兜。代某也在一个抽屉里“顺”走了一部手机。

  家具搬上货车前,朱女士为防止因车辆颠簸抽屉掉落下来,还特意找来胶带纸封住抽屉。家具搬到新家后,朱女士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头天晚上向朋友借的、准备给孩子读书的8000元现金也不翼而飞,急得想轻生,幸亏被旁人劝住并赶紧报警。

  段塘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很快从搬家公司的货车上找到了失窃的手机。代某承认了盗窃事实,但表示没见过失窃的8000元钱。民警又找到刘某,刘某也称没见过这些钱。

  经过一番较量,刘某最终承认偷走了这笔钱。他为了不让警方怀疑自己,将钱藏在南苑小区的草丛里了。

  幸运的是,这些钱没被人发现捡走。当晚,民警在刘某指认下找回了钱,并归还给朱女士。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