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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鄞州区某些执法部门的不作为
稿源:  | 2008-11-26 21:42:50

  中国宁波网讯 在天一论坛中,网友“东方老小子”今日发帖《批评:鄞州区某些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帖文网址为http://bbs.cnnb.com.cn/read.php?tid=1519598,现转载如下:

  前些日子,我们小区有户人家在楼顶塔阳光房,这明显违反了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当然小区没有执法的职能,小区物业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叫来了区城管局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先看了看,说,我会去汇报的,然后就没影了。第二次去叫,还是那句话。后来又叫了多次,居然后不耐烦,说这个阳光房已经建好了,不该由他们管了,也有的说,小区内的违章应该由物业来管。奇怪啊,什么时候给物业执法权了?违章建筑建好了他们就不管了?

  还有,华泰剑桥、格兰云天一带有很多小餐馆,附近居民反映较大,于是叫了环保、叫了城管、叫了工商,大家都推来推去。工商说,没执照,他们不管。环保说,无证经营由工商管。城管说,这事应该由环保和工商来管。工商还有个很奇怪的规定,他们给经营者有个试营业期,这期间可以不领照经营,半年后,如果经营没有问题,就可以领照。但像小餐馆,他装修好了,你不给他照,他照样还是要经营,否则这些装修谁来赔,于是宁波市就有很多无证经营的小餐馆。

  还有很可笑,没照的他们都不管,那大家都不要领照了。这些“大老爷”们也真太能推卸责任了。有好处大家争着去做,得罪人的,大家都不做,这个城市还怎么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中提升将成为一句空话。

【编辑: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