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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检察院建立检察监督联络员制度
稿源: 余姚日报  | 2008-11-27 14:54:41

  余姚新闻网讯 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了《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检察监督联络员制度的若干规定》,并聘请了21名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为检察监督联络员。这是检察院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机制、更好地开展检察工作的一个新举措。

  由于检察机关没有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对及时倾听基层群众的要求改进工作带来一些困难,为改变这一现状,市检察院创新举措,推出了检察监督联络员制度。按照规定,检察监督联络员将收集、反馈所在乡镇(街道)市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不定期视察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进行指导、评议。 (毛益中 马江领)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