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11月27日电(记者骆晓飞)记者从青海省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青海省政府决定取消或暂停37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降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收费标准。
据记者了解,这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20项,涉及农业、卫生、劳动保障和文化出版等多个部门,包括矿山安全卫生检验费、劳动争议仲裁费、劳动合同鉴证费、种子及兽药证书工本费、新饲料添加剂审批费、进口生产饲料添加剂注册审批费、畜禽及其产品防疫费等收费项目。
属于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17项,包括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水路运输管理费,船舶港务费等。
据了解,自1997年以来,青海省先后4次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截止到今年11月,10余年间,青海共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274项,转为经营性收费116项,涉及金额800多万元。目前,青海省仍然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63项,其中,地方性收费项目2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