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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彩电下农村 安全隐患实在大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8-11-28 12:35:25

  本报讯 换壳翻新的彩电,虽然价格便宜,却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生产、销售这种翻新彩电是违法的。日前,象山石浦工商所在辖区查获一起翻新彩电大案。

  当天,工商人员突击检查了当地一家家电经销店正在卸货的一辆装满电视机的大卡车,结果当场查获69台以旧翻新的彩色电视机,案值2万余元。据调查,该批电视机是由宁波段塘某仓库向该经销店发货过来的。这些翻新彩电生产所用配件均来自回收来的废旧彩电。旧的显像管,配上旧线路,套上通过相关途径获得的电视机新外壳,再配以纸箱外包装,贴上诸如“三洋金品”、“康佳贵族”等品牌销售。

  据了解,工商部门早先在余姚、慈溪、江北等农村地区已经查获过多起此类案件。工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类翻新彩电通常在农村的个体小店里销售,一般售价仅两三百元一台。翻新彩电不但图像质量差,而且显像管线圈老化,使用中存在起火、爆炸等安全隐患。尽管如此,因价格便宜,翻新彩电还是受到了不少农村村民和收入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欢迎。

  有关人士指出,近期我国有关部门出台了“家电下乡”政策,这将从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家电市场的健康消费。但目前按规定,我省并未被列入财政补贴范围。而实际上,这里的不少消费者也需要得到同样的补助。(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顾淑敏)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