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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烟杂店主操控跨省香烟购销网络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8-11-29 08:15:00

  本报讯(通讯员 曾祥生 王坚 徐虹 记者 胡珊)江北路林市场有一家小烟杂店,很难想像,它背后竟然是一个庞大的跨省非法购销真假香烟网络。昨天记者获悉,该香烟店店主因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镇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

  经营这家香烟店的是41岁男子陈某,他曾因非法销售卷烟被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

  烟草是国家专卖的,根据法律规定,各地烟草公司对获得烟草专卖许可的烟杂店实行定额供应。但定额并不总能满足市场需求,让陈某在宁波烟杂店圈子里小有名气的是,他手中总是有充足的货源。

  原来,陈某除了烟草公司的正规进货渠道外,还拥有江西、福建等多条“秘密进货渠道”——大量来自外地的香烟“黄牛”。因为市场的不均衡性,有些烟杂店的烟好卖,有些烟杂店的烟滞销,于是“黄牛”就以较低的价格到处收购滞销的香烟,再卖出赚取差价。这样的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许。

  陈某从“黄牛”手里把烟买来后,转手批发给缺货的烟杂店,生意越来越好,逐渐形成一个跨省非法购销香烟的网络。陈某在经营真烟的同时,也顺带做点假烟生意。至今年2月19日被抓获前,陈某共计非法经营香烟数额达160万余元,卖假烟10多万元。

  除陈某获刑外,他的上下家等7名涉案人员,也同时被判处缓刑到5年不等有期徒刑。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