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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蟹笼船”私载11人摆渡 翻船致两人死亡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1-29 08:34:37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胡 蓓)象山石浦一“蟹笼船”船主,在无营运资格的情况下私载13人摆渡,结果因漏水翻了船,所有人员掉入海里,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失踪。近日,船主彭某被象山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方介绍,今年9月9日晚,11名散客来到象山县石浦镇东港码头,欲摆渡返回鹤浦。恰逢当晚港口所有渔渡歇工,这些人一时间找不到摆渡船只。这时,他们发现一艘被当地人称为“蟹笼船”的小木船,就问船主是否能载他们过海。这艘“蟹笼船”没有船名船号,也无任何证照,船主彭某已经60多岁,其妻子也在船上与其一起“讨生活”。一开始,彭某有所犹豫,毕竟自己的小木船是不允许载人的。但想到能赚一笔外快,况且自己的船平日里也挺结实,他就答应了。最后双方讲定费用150元,由彭某和妻子一起载11个乘客过海。

  当晚8时30分左右,这条载着13人的“蟹笼船”从石浦东港码头驶出。船缓缓地前进了10多分钟后,船头的甲板不断有水渗进来。这时船上有人说,“蟹笼船”是要进点水的,没关系的。船主彭某也这样认为,于是大家也没有在意。然而,当船行驶至黄胖灯塔附近较深的海域时,大家发现船头已经明显下沉。危急之下,彭某将舵交给老婆,自己想去船头用水泵抽水。但为时已晚。由于漏水严重,没过几分钟整条船便船头朝下直直地插进了水里。船上13人全部落水。

  落水后,因为船上没有任何救生设施,最终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失踪的严重后果。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