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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年为抢盒饭致人重伤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01 07:59:51

  均涉嫌抢劫罪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江伊检)为了几份盒饭结伙抢劫快餐店服务员,并致对方重伤。近日,被告人陶某、许某、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方介绍,陶某等3人分别来自安徽、四川等地,最大的不满18岁,均系半途辍学后来余姚务工人员,到余姚后没有老老实实进工厂做工,而是在社会上闲混,并逐渐走到了一起。今年5月23日,陶某等3人饥肠辘辘,就起了歪念。中午时分,由陶某出面到余姚某快餐店点菜,点好菜后,陶某谎称忘记带钱,要求服务员把盒饭给其朋友送去,然后再付饭钱。服务员张某拿起包装好的盒饭,跟随陶某而去。陶某把张某带到一个小区的拐角处,许某等两人早已等候多时。服务员张某把盒饭送到后,就把饭菜放在地上向陶某等人讨要饭钱,但对方却说没钱,张某便想把盒饭拿走。

  此时,陶某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刺向张某的肚子。张某见势不妙,回身想逃,但还是被陶某在肚子上刺了两刀。张某强忍疼痛,拼死摆脱3人的阻拦,逃回了快餐店。

  当晚,陶某等3人因形迹可疑被民警盘问时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