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2月1日电(记者孟华)天津市日前出台鼓励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对外贸易力度,将天津市外贸发展资金由每年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
记者从天津市商务委了解到,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天津各区县增加外贸出口、调整外贸结构、发展对外贸易,对外贸增长快、业绩突出的区县给予直接奖励。
除市级增加外贸发展资金外,天津各区县将设立相应的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外贸激励措施,与市外贸发展资金配套使用。
目前,天津市充分发挥外贸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鼓励领域包括:对中小企业境外推销、境外商标注册、出口产品研发、产品境外认证和投保出口信用险等给予扶持;对中小企业参加应对“两反两保”(即反倾销和反补贴、一般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及贸易壁垒培训给予支持;对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中小企业给予扶持;在“广交会”、东盟博览会等境内外大型展会的展位分配上继续向中小企业倾斜;鼓励外贸专业公司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