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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解除 食品类商品经营自主定价
稿源: 京华时报  | 2008-12-02 09:13:16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自12月1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临时干预历经10个月

  2007年8月以后,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连续5个月超过6%。为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1月15日对食品类商品进行了临时价格干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曾表示,当价格显著上涨情形消失后,政府将解除干预措施。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数据显示,从今年8月底起,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猪肉、蛋、粮食、食用油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类商品价格持续下降。

  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10多个月后,如今解除的时机成熟,国家发改委遂宣布解除。

解除后企业自主定价

  曹长庆今年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在物价大幅度上涨并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对价格进行必要的行政干预,是各国的通行做法。当时曹长庆强调,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是冻结价格,对合理的涨价政府不会干预。而临时价格干预解除后,由企业自主定价原则不变,遵循市场规律定价。

继续加强价格监测

  昨天,国家发改委在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相关工作,确保市场平稳。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加强对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保障市场供应、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案。(李艾)

-马上就访 专家:不会引起价格异常波动

  昨天,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张勇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会引起价格的异常波动。

  我国CPI数据从2007年4月开始逐步走高,到2007年11月达到了去年的最高点6.9%。张勇军称,今年1月初,国家出台干预政策是为了抑制当时过快增长的物价。

  张勇军表示,为解决“物价上涨”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整个2008年1月份,上至国务院,下至国家发改委、国税总局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平抑物价,规范市场,1月15日,还公布了需要提价申报的企业名单。

  今年1月份CPI上涨7.1%,2月份达到全年最高8.7%,3月份开始回落到8.3%,4月份又反弹到8.5%,5月到10月分别是7.7%、7.1%、8.3%、4.9%、4.6%、4.0%,“CPI数据连续回落,说明宏观调控取得了巨大成就,在短时间内也遏制住了物价的过快增长势头”。张勇军表示,今年7月份以来,国际上石油、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急跌,此前曾一路领跑的国内肉价也下行,食品类商品临时价格干预已无必要。

相关企业:春节前暂无调价计划

  对解除粮食肉类等商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曾被列入提价需申报的多个食品企业有关负责人昨天均表示“支持”、“欢迎”。某方便面企业和某乳品企业表示,公司所有产品的价格调整都会按照市场规律进行,不过春节前都没有调价计划。

  北京专业粮油批发市场锦绣大地玉泉路市场上周刚刚发布的最新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一直保持“中立”的花生油首次加入到了大幅降价潮中,市场上主要花生油品牌全线下调,并且已跌破去年同期水平。 (胡笑红)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