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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探索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监管机制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02 12:17:55

  本报讯(记者崔小明 通讯员马 宁 陆金明)安全隐患突出、消防责任主体不明、整改资金难落实,我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一度令人忧虑。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海曙区对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监管方面取得突破,成功地对全区253幢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并落实了长效监管机制。

  据了解,海曙区目前有高层建筑253幢,其中高层商务楼宇150幢,高层住宅楼宇103幢。这些高层多业主建筑有的最近一两年才交付使用,有的则有近20年的“房龄”。今年年初海曙消防大队组织力量,对该区的253幢高层建筑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测。结果发现,部分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自动设施瘫痪、电力设施陈旧老化,自动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损坏故障率达70%,疏散通道堵塞率达48%。更令人忧虑的是这些大楼属于多业主建筑,有的一幢大楼有几百个业主,而且几经租售转让,物业部门连业主是谁都不知道,消防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书无法送达。特别是一些“房龄”长的建筑,由于没有公共维修基金,消防隐患整改无法进行。有关法律对这些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也没有明确规定。

  海曙区政府经过研究,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山大厦和中央商座大厦为突破口,组织安监、公安、消防、工商、房管、物业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对违规装修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执法组一一打电话联系,将近百名业主召集到一起召开整治大会,顺利筹集了整改资金,两幢大楼的消防隐患很快整改完毕。

  总结两幢大楼的消防安全整治经验后,海曙区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制定了《高层多业主建筑安全监管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高层多业主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是全体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

  为彻底消除高层多业主大楼的消防隐患,海曙区政府出资对所有的高层多业主建筑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检测,并再次出资近百万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层多业主建筑予以整改经费补助。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目前海曙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高层多业主建筑基本整改完毕。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