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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将于本周获批准并公布
稿源: 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 2008-12-03 12:27:30

  本报北京消息 日前,燃油税改革核心部门透露,燃油税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将于本周获得批准并公布,届时国务院将通过其中的一种方案。此前,坊间流传的对于燃油税改革方案有不同的版本,如税率按20%、30%或50%征收,征收方式上分销售环节征收或炼化环节征收。

  这些建议是否体现在发改委的方案中,即将见分晓。

  据悉,发改委起草的燃油税方案认为,现有成品油零售价格是在国际成品油价格达到每桶九十美元时的定价,而目前国际成品油价格已下调至每桶约五十美元。因此,按照“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的原则,现有成品油零售价格每升统一下调1元。据悉,每升征收燃油税1.5元,两者相抵,每升提高0.5元。

  据发改委能源专家周大地介绍,新的燃油定价机制将不会采用原油成本法,即不再紧盯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的成品油价格,而改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的原油价格为基准,在炼油厂出厂价基础上,再加上适当的利润率。届时,国家对零售油价的统一管制将有所放松。据介绍,我国油企的盈亏平衡点为原油价格约85美元一桶,现在油价下行,中石油和中石化早已告别亏损。油价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据介绍,燃油税方案公布时间为15天,有关部门将汇集各方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至于颁布执行时间,有媒体猜测或许就在明年元旦。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