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报道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今天(5日)18:40点发布,按照这一方案,燃油税将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征收,一升油征收额度为1元。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按照这一方案,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货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改革方案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
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2日,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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