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记者 赵九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指出,为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关部门拟定《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并按照国务院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指出,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等6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同时,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2日,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新华网快讯:《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