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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启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06 08:10:46

  本报讯(记者汤碧琴 通讯员冯国铭)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前日发出通知,我市决定从今年12月至明年春节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已经开始,举报投诉电话也已公布。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设工程、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当前已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以及可能发生欠薪逃匿的用人单位。

  专项检查的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专项检查将分段进行。其中,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各地要通过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督促用人单位对其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整改。同时,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12月16日至明年1月15日为执法检查和督查阶段。各级劳动保障、发改、建设、交通、公安、总工会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检查中发现的克扣、拖欠工资案件,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迅速依法处理。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