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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谨防以“应聘”为名敲诈工资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11 07:55:22

  招聘几个人,却来了一大帮,并且漫天索要误工费、交通食宿费。劳动监察部门提醒——

  本报记者 汤碧琴 通讯员 冯国铭

  正在宁波拍摄电视连续剧的某摄制组,不久前在位于市区鄞奉路的市人力资源市场门口招募群众演员。原先说好了要招聘十几名,每天发放补贴30元。结果,一下子来了30多个人,并硬说每小时的补贴应为30元。见摄制组不答应他们的条件,就跑到劳动保障部门来“投诉”,弄得剧组工作人员哭笑不得。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近期,类似的事件频频发生,且多以用人单位私招乱雇引起。

  11月30日,一位姓尤的男子向江东百丈派出所报警,说是因招工引发纠纷被20余名外地人围困。警方立即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尤某介绍,他的朋友在舟山开厂,请他帮助招一些打磨工、电焊工等熟练工人过去。在市人力资源市场门口,他与几名外地人达成了用工意向,并谈好了工资待遇、行程安排等,还留下了联系电话,约定次日动身去舟山。这些“应聘者”似乎很喜欢这项工作,对他提出的条件满口答应。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没等上车,尤某就被“应聘者”围攻,以交通不方便、工资待遇低等为由,拒绝上车,还将尤某打伤,声称要向其索取每人500元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尤某无奈之下报了警。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110指挥中心的电话后,立即赶到百丈派出所协助处理。看到派出所的大门口围了不少“应聘者”,叫嚷着“还我工资,惩处骗子”。后来,这些人又冲进派出所的大厅,几位年老的开始“哭诉”姓尤的是怎么怎么骗他们的,几位年轻的则准备向尤某动武。后经民警阻止,才使事态平息。但尤某发现,坐在大厅里的“应聘者”已经远远超过了准备去舟山时清点的人数。

  劳动监察部门向这些“应聘者”进行劳动法律法规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处理劳资纠纷的前提是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已经付出了劳动。但他们连车都没上、工作单位都没到过,怎能谈得上是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不存在老板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而关于他们提出的要求用工方支付交通食宿费的问题,尤某此前已经支付了他们500元钱,不能再提无理要求了。一场以“应聘”为名的讨薪闹剧就此收场。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用人单位,近段时间,在市区鄞奉路一带、火车南站、月湖公园等地频频发生以“应聘”为名敲诈工资、误工费、交通食宿费的事件,闹事者都是一些“老面孔”。往往是招聘几名工人,但一下子来了几十名,令人难以招架。单位急于用工,就到场外胡乱招收工人,结果闹出了纠纷,这样类似的事件以前已多次发生过,一些用人单位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因此,招工还得走正道,用人单位应到正规的人力资源市场通过规范的程序去招聘工人,以免被一些心术不正的人钻了空子,造成被动的局面。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