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李亚杰、郭曼桐)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仍然比较严重,治理商业贿赂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把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意见》指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必须坚持“两手抓”,既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力度,又要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践证明,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是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是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有利于改进行政管理,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培育文明风尚;有利于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