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出席六方会谈团长会的各方团长。新华社记者 金良快摄
中新网12月11日电 新一轮六方会谈团长会今日结束,会议发表主席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六方会谈主席声明
2008年12月11日
六方会谈团长于2008年12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局长斋木昭隆、韩国外交通商部朝鲜半岛和平交涉本部长金塾、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博罗达夫金、美国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主持会议。
根据各方共识,会议讨论了三项议题:(一)全面落实第二阶段行动。(二)朝鲜半岛无核化验证问题。(三)东北亚和平与安全指导原则。会议围绕上述议题认真、坦率、深入、建设性地进行了讨论。
六方充分肯定在实施9·19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对朝鲜宁边相关核设施的去功能化;朝鲜关于核设施和核计划的申报;经济和能源援助。会议高度评价各方炒此做出的积极努力。
各方同意根据10·3共同文件,同步执行朝鲜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和向朝提供相当于100万吨重油的经济能源援助。各方欢迎国际社会参与对朝援助。韩方作为牵头方将在适当时候召开经济与能源合作工作组会议,协调对朝援助有关事宜。
各方重申9·19共同声明中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目标。各方评估了就验证条款达成共识方面取得的进展。六方欢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验证过程中提供协助和咨询。
俄罗斯联邦散发了东北亚和平与安全指导原则修改案文。各方就案文进行了讨论,总体反应积极。各方同意俄方作为牵头方于2009年2月在莫斯科召开相关工作组会议,就上述文件进行进一步讨论。
各方鼓励朝美、朝日为解决各自关切问题,实现相互关系正常化作出真诚努力。
六方一致同意继续推进六方会谈进程,为东北亚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
各方同意早日召开下一次六方会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