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黄全权)尽管我国供电市场的质量与服务不断提升,但种种问题仍不容忽视。其中,部分供电企业从事不正当关联交易,垄断用户受电工程市场问题突出,已明显损害“市场公平”。
国家电监会11日披露的《2008年供电监管报告》表明:部分供电企业利用行业支配地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为自己的多经企业垄断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提供条件,指定或变相指定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供应单位,剥夺和损害了用户自主选择权。
甘肃嘉峪关供电公司、酒泉供电公司及敦煌市电力局客户服务中心,仅“选择性公布”极少数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名单。
在河北,甚至出现廊坊固安供电局的关联企业直接参与用户供电方案制定的“怪事”,主业与关联企业混同经营。
从2008年5月开始,电监会及17个派出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内供电市场进行了相关检查,共选取了211家供电企业,覆盖除西藏外所有省份。检查发现,涉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供电市场行为等方面问题122例,受检供电企业四成以上存在问题。
《报告》同时披露了部分供电企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涉及受检供电企业18家,占受检供电企业的8.5%。主要表现为少数供电企业办理报装接电难,收费不合理,电价执行随意性较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