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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通过省级生态县现场验收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12 07:43:20

  本报讯(曹爱方 陈 勇 周武军 谢小诚 史秀亚)昨天,省生态办组织的验收组在现场考核后宣布,宁海县各项指标符合省级生态县的要求,同意通过现场验收。这标志着宁海县生态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昨前两天,省生态办组织省委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局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宁海县生态县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据了解,生态县(含县级市)指的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县级行政区域,是县级规模生态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最终目标。

  省验收组在实地检查后认为,宁海县自2003年成为宁波市第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来,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战略,围绕“构筑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生态型经济强县”的总体目标,5年来累计投入77亿元,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推动了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考核验收结果显示,目前宁海县以浙江国华宁海电厂为依托,形成了循环产业链;建立了“村收集、镇中转、县填埋”的三级垃圾处理网络,全县95%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垃圾集中处理;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6%,人均公共绿化面积达到23.7平方米;全县形成了以生态公益林为主体、经济林和城市绿化为配套的县域绿化系统,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2%。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优,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为100%,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达到了功能区标准,现场公众调查满意率达到了98%。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