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委、市政府近日作出决定,暂停收取三亚市房产买方相关交易费用,此次三亚市暂停收取的相关费用包括房产交易买方的交易手续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测量制图费、档案保管费、土地权属调查登记费、产权证工本费、房屋转移登记费及价格调节基金,暂停收取期限为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