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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文设限高管股权激励收益
稿源: 新华网 | 2008-12-12 15:36:23
新华网快讯:国资委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高管股权激励收益占薪酬总水平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境外红筹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
【编辑:夏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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