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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其自然”又捐善款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15 07:42:34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周云剑)日前,一张署名为“其然”的3000元汇款单寄到了宁海县人民检察院的李波手里。与汇款单一同寄到的还有一封信。在信中,落款为“其然”的好心人要求李波将这笔钱转交给当地的王某夫妇。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上月15日,记者以《一次失手,造成妻子重伤瘫痪》为题报道了宁海县胡陈乡农妇王某的不幸遭遇:丈夫胡某在和妻子王某争吵后,将其推倒在地,并将其拖到大门口。但想不到这一拖,竟使王某颈椎损伤,致其高位瘫痪。经过宁海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李波的努力,夫妻俩最终达成和解,由于胡某真心悔罪,而且家里也需要人照顾受伤的妻子,检察院决定暂时不批捕他。但是,由于这起意外伤害,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从此陷入困境,巨额的医疗费让这个家庭一筹莫展。

  在来信中,该署名为“其然”的好心人表示,正是读到了本报的报道,他(她)才将3000元汇给办案检察官李波,要他转交给王某夫妇,希望能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记者看到,这张汇款单上汇款人的地址为“宁波市大闸路3100号”,明显为一个虚拟的地址。经记者查证,目前,被媒体经常报道的爱心人士“顺其自然”除用该名捐助善款外,还经常用“自然”、“其然”等类似的名义汇款给需要帮助的群众。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