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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副总行贿同学周良洛一审获刑10年
稿源: 人民网-《京华时报》  | 2008-12-15 08:15:07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为感谢大学同学周良洛(海淀区原区长)帮其拿到了海淀区西北旺镇的“竹林”项目,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平向周良洛行贿2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在周良洛被判死缓之后,市二中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李平10年有期徒刑。

  1978年至1982年间,李平与周良洛一起就读于清华大学电机系,二人关系不错。毕业约10年后,周良洛从清华大学团委书记的岗位上步入仕途,先后担任朝阳区区委宣传部部长、海淀区委副书记。这其间,李平一直与他保持着联系。

  2002年11月,周良洛正式出任海淀区区长,提出了开发海淀区西山、百望山以北的北部地区战略规划,并自任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此时,李平已当上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总经理。该公司筹划开发的竹园项目,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恰在周的北部规划之内。

  法院查明,2005年,李平找到大学同学周良洛,希望其能帮助自己取得“竹园”项目。同年9月14日,“亿城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2亿元的价格,取得了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的约19.85公顷规划建设用地的开发权。此前有媒体则披露称,当时西北旺区域的楼面地价超过8000元/平方米,而亿城所拿土地的楼面地价只有610元/平方米。

  法院认定,在亿城房地产承接“竹园”项目过程中,周良洛提供了帮助。2006年3、4月间,李平先后给予周良洛200万元的贿金。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