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沈 珞 通讯员 钱国方)“手机就是手雷”,这句电影《手机》里的经典台词用在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司机周某身上颇为贴切。12月10日晚,周某开车用手机打电话时撞伤了一位踏哥。
据交警介绍,当日晚9时40分左右,周某驾驶一辆商务车自西坞回奉化,车行驶到西坞车站时,车头与张某骑的人力三轮车发生了相撞,人力三轮车当即车翻人伤,肇事后周某乘着夜色驾车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
到现场,通过细致排查,确定了肇事车辆,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周某抓获归案。
据周某交代,事发时,他正一边驾车一边听收音机,还边用手机与人通话,与三轮车相撞后认为是碰上了石头,于是糊里糊涂将车开走了事。
交警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3项、第二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处罚,同时根据相关保险理赔条款,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将拒赔。为此,周某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同时,还将承担一笔高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