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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将积极探索直接持有整体上市央企股权
稿源: 新华网  | 2008-12-15 18:27:30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樊曦、陈玉明)我国将在2009年继续推进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5日表示,国资委将继续推动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同时积极探索国资委直接持有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股权。

  李荣融是在15日举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作上述表示的。

  按照规划,国资委将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或按主业板块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把主业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鼓励中央企业做好控股上市公司的整合工作,做强做大上市公司。

  目前,我国的国企上市主要有三种形式:整体上市,主营业务上市或者分拆上市。自2007年以来,推动中央企业整体上市成为国资委的一项重点工作。与分拆上市相比,整体上市有利于解决非上市公司体制陈旧,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不当关联交易,大股东恶意占款等问题。

  目前,在实践中,实现整体上市的中央企业大都采取留有一个母公司作为持股机构的模式。但有专家指出,作为一个空壳,集团公司的留续不利于出资人对央企资产实现扁平化管理。

  不过,如果中央企业真正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集团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来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那么究竟由谁来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是摆在国资委面前的一个问题。

  据了解,国资委早已着手研究部署由国资委直接持有整体上市央企股权的工作。去年11月,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规范与发展大会上就曾表示,随着央企整体上市的推进,“国资委下一步必然要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这难以避免”。

  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研究部部长程伟认为,国资委直接持股是建立完善市场化国资监管体系的积极尝试,只有持有股权,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能才真正到位。不过,在实行的过程中还需要妥善解决一些问题。

【编辑:夏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