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经济
立业世纪饭店拒不执行罚单被处30万最高罚款
稿源: 京华时报  | 2008-12-16 08:13:42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就在易初莲花收到最高罚单的前几天,一家叫立业世纪的饭店也因为账户内有1000多万元资金,却拒不执行25万元赔款判决,被丰台法院开出30万元的“极刑”罚单。据悉,这是自新民诉法实施以来本市法院开出的首张最高额罚单。

  2003年12月,立业世纪饭店将立业大厦首层的一间房屋租给北京峰煌羊嘟嘟小羔羊火锅城。2005年1月,该饭店向火锅城发出催交租金通知。同年3月,饭店擅自将其出租房屋收回,将火锅城的部分办公用品扣押,并将房屋及火锅城投资的部分物品一并转租给他人。

  火锅城随后诉至法院,要求饭店赔偿其经营损失等共计6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立业世纪饭店应赔偿火锅城经济损失25万元。但饭店拒不赔钱,火锅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饭店先称其没有还款能力,之后又改换公司名称,称原单位已不存在。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该饭店在银行开立了新账户,内有大额资金,最多时达1000多万元。法院于是冻结了该账户强制执行,同时针对其采取种种手段恶意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违法行为,决定处以3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