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毛晓梅)新一届“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主席、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吴高连近日在京表示,我国保险业已经较为成功地探索出“保险共同体”这种同业合作方式,通过核保险共同体这条纽带,把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连结在一起,共同为国家核电发展和能源建设服务,走出了一条符合核保险特点的发展之路。
据介绍,为适应中国核保险发展的需要,加强国内保险公司在核保险业务方面的合作,经中国保监会批准,1999年9月,由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核保险共同体。
吴高连表示,中国核共体成立的宗旨是,集中中国境内的核保险承保能力,加强与境外核保险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为中国核能的和平开发与利用提供保险、再保险服务。
他说,经过近10年发展,中国核共体在成员公司数量、承保能力、业务规模、制度建设、人力配备和管理模式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截至今年11月底,中国核共体共有成员公司17家。中国境内现有6座商业核电站共11个反应堆,其中5座核电站10个反应堆已经参加了核保险。
中国核共体在世界核共体体系中的实力和声誉逐年提升。截至今年11月底,境外承保的业务涉及到21个国家和地区,近300个反应堆和核设施,承保的险种包括财产险、责任险、运输责任险、利损险等。今年年初,中国核共体还当选为由6个核共体组成的世界核共体总目标委员会轮值委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