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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加大粮食功能区农机服务组织补贴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8-12-17 07:58:24

  本报讯(记者冯 军 通讯员范 蓉)笔者昨日从全市农机局局长会议上获悉,为全面推进市级粮食功能区建设,从现在起大幅度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农业机械化水平,计划到2010年,全市粮食功能区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在100个以上,功能区内粮食生产服务组织的农机总动力达到64万千瓦,其中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200台、高速插秧机1200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1500台,育秧播种设备120套,并拥有与经营服务量相对应的固定库房和管理服务用房。

  粮食生产功能区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每5000亩至10000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一个服务组织。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率要达到90%。

  会议还提出,计划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新成立农机化专业服务组织,经营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的,每家给予2万元补贴;经营服务面积5000亩以上的,每家给予5万元补贴。功能区内农机化专业服务组织服务面积在5000亩至10000亩的,给予每家每年3万元的补助,服务面积超过1万亩的,给予每家每年5万元的补助。实施农机作业补贴,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农机化专业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承包经营”、“全程托管”服务协议并严格履约的,给予每亩80元的补贴;与农户签订“菜单式”服务协议并严格履约的,规格化育秧每亩补贴30元,机插每亩补贴30元,机植保每亩补贴20元。

【编辑:沈媛仪】